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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小升初申请?成都市教育局权威解答

作者:华西都市报 日期:2020-05-20 20:25:35 点击数:

(记者周丽梅)2019年小升初即将开始,成都市实行政府保障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在此基础上,学生可根据实际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5月14日,“关于小升初的那些事儿”,成都市教育局特为学生家长答疑解惑。

学位分三批次确定

   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的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艺体特长生学位确定;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三批: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

   温馨提示: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的确定。

“大摇号”与“小摇号”

   家长通常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小升初随机派位为“大摇号”,为小升初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家长通常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为“小摇号”,即小升初学位确定第三批次。

民办学校学位如何确定?

   1.报名时间与方式:学生于6月4日-12日通过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志愿填报:成都市本地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外地生只可填报三个自主招生志愿。

   3.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民办初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4日。

   温馨提示: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

随迁子女如何办理申请?

   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

   申请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居住地在上述区域内跨区(市)县变更的,还可报上述区域的艺体特长生)。

   申请在成都其他区(市)县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可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特别提示

流动人员租住房屋应按规定备案

   按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截至2019年5月31日(2019年小一入学的)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合法稳定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如果家长系外地来蓉人员,如今后随迁子女将在成都市申请就学,按照住建部2010年12月1日下发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居住证计算时间调整为5月1日

   从2020年起,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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